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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由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组建,于1993年11月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1994年3月正式开业。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通过运用信用担保和投资等经济手段,引导融资流向,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服务。 为缓解上海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贷款男、担保难,经过探索,由上海市财政局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与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于1999年5月成立了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分公司受上海市财政局委托,依法管理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担保资金。其运作模式是: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担保资金。其运作模式是: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以分公司为运作载体,由市、区、县财政出资建立担保资金,有关银行提供配套专项贷款,以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逐步建立有效分散、控制和化解风险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担保宗旨 探索建立现代信用保证制度,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协助其获得银行贷款,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扶持和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担保条件 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依法纳税,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国家有关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的本市中小企业。 工商企业需连续经营半年以上,非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一年以上。 担保对象 符合国家、本市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节约能源,降低物耗,提高产品质量,发展产品质量,发展市场短缺的名优新产品项目,扩大出口创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创新替代进口项目,及时政府重点支持的三类鼓励型中小企业,即:处于成长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失业和下岗人员就业的都市型工业和面向社区的中小企业。 担保数额 人民币担保单笔额度以不超过申请借款担保企业资产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 单个企业或项目的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优惠措施 凡符合担保条件,又符合市政府重点支持的三类鼓励型企业的,经银行与分公司审贷协商一致,对申请单笔贷款在200万元以下的,分公司对贷款企业可免于提供凡担保措施,银行也免于其他担保。对超过200万元贷款的,企业要提供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或信用反担保。 对承担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中小企业,不受连续经营期限的限制。 保费计算 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成都、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确定年保费率。如担保期为一年,收取标准为0.8%-1.2%。 操作规程 凡需申请授权信用担保贷款的企业,首先向本市上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农商行等指定的商业银行受理点申请担保贷款,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财务报表。由银行申贷后按担保贷款程序进行操作。 上述具体内容,以《担保法》以及指定担保机构适用的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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