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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教兴市项目专项资金
 

一、资金简介

上海制订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专项资金既不是政府拨款,也不是完全市场化运作资金,而是着力体现政府扶持,营造宽松环境,不以盈利为目标的政府支持资金,重在提升上海产业能级,解决上海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点和瓶颈。

 

二、支持方式

科教兴市项目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包括资本金注入、无息委托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

 

三、支持重点(2005年度)

2005年,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了《上海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项目指南》包括交通运输、信息、生物技术与医药、重大装备、新能源与环保、新材料等六大产业领域、十九个重点方向。

 

四、申请条件

1、                       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所规定的产业领域和重点方向。

2、                       所申报项目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攻克一批制约重大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技术达到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并在上海实施科技攻关及产业化。

3、                       所申报项目必须有利于新兴产业的形成壮大和传统产业的能级提升,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三到五年内能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企业或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盟。企业必须在上海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诚信、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5、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拥有优秀的领军人物、管理和技术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领域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造诣,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

 

五、申报程序

1、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经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建委、市文广影视局等部门设立科教兴市项目受理点,负责项目申报的咨询和受理工作。项目申报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申报,且只能通过一个受理点申报项目。

2、推进办设立项目受理组,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受理点的工作,接受经各受理点初选后的项目申报。

  3、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关委办局负责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初选,并提出配套资金方案,2005年分两批报推进办项目受理组。第一批截止日期为5月15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4、推进办收到各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政府相关委办局申报的项目后,将建立项目库,并组织有关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的筛选评估,滚动实施。

 

相关政策

关于征集2005年上海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的公告

上海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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