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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继续实施促进就业财税优惠政策
2007-10-1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我国将继续实施促进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财政部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主要涉及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等,建立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再就业政策体系。
  据了解,在去年大幅提高补助的基础上,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54亿元(含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5亿元)。根据我国“十一五”规划,我国将以“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作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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