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首页 政务 政策法规 区县 专家咨询 企业天地 品牌 创业 融资 科技 人力资源 培训 法律服务 对外合作 企业信息化
新闻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政务 > 新闻速递 > 文章
 
沪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办法初成形
2007-08-29  来源:新闻晨报
   市人大代表有关“在沪连续工作10-15年以上,并连续缴纳各种保险费用者可在退休后享受上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的建议受到高度重视。在昨天召开的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座谈会上,市发改委回应,该建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此,相关部门将结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立法调研,认真采纳代表建议。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适合本市的实施操作办法。
  吴沪生代表在今年两会提交的书面意见中指出,上海市居住证制度规定,居住证持有者在上海工作到60岁后,必须回到户籍属地去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同时,居住证持有者在沪工作期间中途被解雇或自动离职、病休和读书深造,将无法继续缴纳各种保险,因为居住证持有者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各种保险,其在沪的权益可能因为择业、深造、治病而得不到保护。
  为此,吴沪生建议,修改上海市居住证制度规定,放宽人才引进居住证持有者享受养老保险的限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按现行政策,如果居住证持有者退休时的户籍已转为本市户籍,并且符合本市的退休条件,那么就可以享受相应待遇。至于是否放宽非户籍员工在沪享受养老保险的限制,有关部门将进行研究。
  市发改委表示,按照居住证暂行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办常住户口。去年,有关部门已经就居住证持有人转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开展调研,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门和专家意见,初步形成了政策框架。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调研,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借鉴境外移民打分办法和参照国内相关的引进人才打分办法,设计打分方案,制订实施操作办法,争取在适当时机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发布。
 
 
 
  
 
就业促进法草案三审趋于成熟 (2007-08-28)
退休养老金每月增加至少55元 后天起通过银行邮局发放 (2007-08-27)
沪打破人才市场惯例 不再区分"干部"与"工人" (2007-08-27)
上海9月1日起实行新最低工资标准 (2007-08-23)
沪今年头号实事目标完成88.6% (2007-07-30)
最新新闻
中国经济发展需要新动力
工信部中小企业司领导来沪调研指导工作
发改委:营造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体制
珠三角中小企业探寻外销途径
浙江中小民企资金饥渴 小额贷款10天贷出5000万
2007中国企业纳税百强
新一轮农村改革大幕正式开启
林毅夫:三大因素助中国应对危机
专家:稳定资本市场将有更多举措
扩大内需是经济稳定增长的助推器
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启动
浙江明年安排5000万元引导中小服务企业发展
左小蕾:保增长应保内需和中小企业
浦东软件园专业化服务孵化中小企业成长
订阅2009年度《上海商报》:中小企业享优惠
 
行业协会 | 中介服务机构 | 小企业总会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 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