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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深圳市拥有总部型企业350家,2008年,深圳再次进行了筛选统计,总部企业累计达到719家,数量上大幅增长。而随着9月12日《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发布,深圳的总部企业在数量和质量在都将达到一个较高的层次。近日,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对《办法》和《细则》进行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深圳将把总部型企业划分为综合型总部企业、职能型总部企业和成长型总部企业三大类,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总部型企业实施“贡献奖励”、“增资奖励”和“设立奖励”。而所有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将不分国有与民营、内资与外资一视同仁,深圳市政府表示,将把引进总部企业与培育本地总部企业并重,鼓励大、中和成长型总部企业发展并重,形成完整的总部企业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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