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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就业在3人以上的创业项目,并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妇女,个人贷款额度可适当放宽,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这是记者今天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获悉,江西省近日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并结合江西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适度放宽 最高8万元
《通知》规定:前景好、见效快、风险小、信誉好,带动就业在3人以上的创业项目(属微利项目),并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镇妇女,个人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规定的额度上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农村妇女贷款额度参照城镇妇女执行。
城、乡妇女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妇联提出申请
《通知》规定: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城、乡妇女,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在自主创业期间,因自筹资金不足,均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妇联组织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经妇联审查后再推荐给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
担保中心接到妇联组织的推荐后,调查审核后确定担保方式和贷款额度。
逾期贷款超过贷款总量2%的 暂停担保
据悉,不论是担保中心担保的、还是不担保的,妇联组织要加强贷后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贷款人经营情况,帮助申贷妇女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妇联组织推荐、担保中心担保的妇女创业贷款,贷款到期后由妇联组织负责回收,当逾期贷款超过贷款总量的2%以上,担保中心应暂停担保,待妇联组织完全清收后再继续履行担保。
反担保新模式:“联合反担保”最高额度5万元之内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在坚持当前的反担保措施外,结合妇女创业的实际,积极摸索和完善新的反担保模式。对确实难以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可采取女企业家协会会员“联合反担保”的方式担保,并经当地妇联组织调查核实后报同级担保中心审批,但贷款最高额度控制在5万元内。
同时,省人社厅还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提高扶持妇女创业的成功率,防范和控制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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